選民照片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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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照片識別證

投票必須有的身份識別證


根據Texas州法律,你若擁有七種身份識別證任何一種,在親自投票時必須在投票中心出示該身份識別證件。

選民若無法獲得下列認可的身份識別證件, 可以出示輔助身份證明文件並簽署無識別證合理原由具結書。選民在合理情況下若未能獲得認可附照片的身份證明,需聲明該簽署的具結書的信息是真實無誤,並且出現在親自投票中心與簽署該具結書為同一人,以及該選民無法取得合格照片身份證合理的原由。

注意:提供Texas州駕照或Texas州個人身份證可加快選民資格審查過程。

由 Texas 州公共安全部(DPS)所核發的 Texas 州駕駛執照

由 Texas 州公共安全部(DPS)所核發的 Texas 州選舉個人識別證

由 Texas 州公共安全部(DPS)所核發的 Texas 州槍枝執照

由 Texas 州公共安全部(DPS)所核發的 Texas 州個人識別證

附有個人相片的美國軍人識別證

美國護照(護照正本或護照卡)

附有個人相片的美國公民證

* 美國公民證除外,年滿18至69歲的選民在投票所的選民資格確認所出示的識別證明,必須是現行或已逾期但不得超過4年。年滿70歲及以上的選民則可出示上列其中一項合格識別證明,逾期識別證仍被視為有效證件。

未持有合格投票的照片識別證件的選民可免費向 Texas 州公共安全部 (DPS)申請選舉個人識別證(EIC)。詳情請上網查詢 https://www.dps.texas.gov/section/driver-license/election-identification-certificate-eic

未持有且有合理原由無法取得上列其中一項識別證件?

選民若没有七種認可的身份識別證之其中一種,可以在投票中心填寫無識別證合理原由具結書 (RID),並出示以下輔助身份證明文件的正本:
  • 一份附有您姓名及地址的政府文件,包括您的選民登記證
  • 現行的水電費帳單
  • 銀行明細表
  • 由政府單位開立的支票
  • 薪資單
  • 已認證的國內(於美國國內或轄區)出生證明或(b)由法庭受理確認選民身份的一項文件(可附上國外的出生證明文件)

選民若無法出示任何一項合格照片識別證或任何一份合格的輔助文件可投臨時選票。該選民必須簽署臨時選票具結書並在選舉日後6天內至選民登記官出示合格照片識別證明以確保其選票被納入計票。

豁免: 殘障選民可向該縣市的選民登記官申請永久豁免出示合格照片識別證或於投票所簽署無識別證明合理原由具結書。選民如因宗教異議而不得被拍照,或選民未出示一項合格照片識別證,或因某些自然災害而簽署無識別證明合理原由具結書的選民,可以申請暫時豁免出示合格照片識別證,或於投票所簽署無識別證明合理原由具結書。詳情請聯絡當地的選民登記官。

選民識別證件資料

投票步驟


當選民到達投票中心時,選民將被要求出示七 (7) 種可被接受的帶照片身份證明文件中的一種。對於 18-69 歲的選民,身份證明文件可以是現行有效或逾期不超過四年。 70 歲或以上的選民可以出示七 (7) 種可接受的帶照片身份證件中的一種,該身份證明文件没有任何過期時間限制。 如果選民不擁有七 (7) 種可接受形式的帶照片身份證件中的一種且無法合理獲得任何認可的身份識別證,則選民可以出示其他形式的身份證件並簽署無識別證合理原由具結書,聲明選民在獲得認可身份證明的合理障礙,說明聲明中包含的信息是真實的,選民是親自出現在投票中心簽署聲明的同一個人,並且選民在獲得可接受形式的帶照片身份證明方面有合理的障礙。

Texas 州法律仍然要求選舉官員確定所提供的身份證明上的選民姓名(可接受的帶照片身份證件,或其他的身份證件,如果適用)是否與正式登記選民名單(“OLRV”)上的姓名相匹配。 在選民出示身份證件後,無論是可接受的帶照片身份證件形式還是輔助身份證件形式(如果適用),選舉工作人員都會將其與 OLRV 進行比較。 如果身份證上的姓名與登記選民名單上的姓名相符,選民將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投票。

如果姓名與 OLRV 上的姓名不完全匹配但“基本相似”,則只要選民簽署宣誓書,說明該選民與登記選民名單上的人是同一個人,該選民將被允許投票。

如果選民持有可被接受形式的帶照片身份證件,但没有帶到投票中心,該選民仍可臨時投票。 選民將有六 (6) 天的時間向縣選民登記員出示可被接受形式的帶照片身份證明,或填寫下文豁免/例外部分中提及的自然災害宣誓書,否則選民的選票將被拒絕。 或者,持有可接受形式的帶照片身份證件但沒有帶備前往投票中心的選民可以選擇離開投票中心,並在選舉日投票結束前返回,並攜帶所述可接受形式的帶照片身份證件,選民將有資格屆時將進行常規投票。

例外


殘障選民可向縣選民登記員申請永久豁免出示可接受的帶照片身份證件或遵循Harris縣的無識別證合理障礙聲明程序。 申請必須包含來自美國社會保障局的證明申請人殘疾的書面文件,或來自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的證明殘疾等級至少為 50% 的書面文件。申請人還必須聲明他/她沒有Texas州選舉法第 63.0101 節規定的身份證明。 那些獲得殘疾豁免的人將被允許在出示反映豁免的選民登記證後投票,並且不需要執行合理障礙聲明。 請聯繫您所在縣的選民登記辦公了解更多詳情。

民因宗教因强烈反對拍照或出示上列出的可接受形式的帶照片身份證明或受天然災害提供識別證合理由具結書所要求文件的選民,可以國總統或Texas州州長宣佈臨時選票,在選舉日後六 (6) 個日曆日內選民登記處,並簽署宣誓宗教由反對拍照自然災害的宣誓書,以便計算選民的選票。 請聯繫您所在縣的選民登記公室了解更多詳情。